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禹州市明珠陶瓷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禹州市劳动路西段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宋春梅 | ||||
项目名称 | 禹州市明珠陶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禹州市明珠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份,厂址位于禹州市劳动路西段,注册资金3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要经营卫生陶瓷的生产与销售。现有员工223人,年生产卫生陶瓷60万件。 | ||||||
项目组人员 | 刘松柏、张尔益 |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松柏、张尔益 | 调查时间 | 2023.04.1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宋春梅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松柏、张现增、胡俊峰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04.1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宋春梅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1)粉尘 用人单位成型工及施釉工接触呼吸性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出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余工种接触呼吸性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有KN95防尘口罩,其防护因数APF为10,接触粉尘最大的成型工(检测值为1.3 mg/m3)佩戴此防尘口罩后,实际接触粉尘含量为0.13 mg/m3,符合要求,其余工种佩戴此防尘口罩后也符合要求。综合分析认为,用人单位员工在正确佩戴防尘口罩的情况下,其防尘措施符合要求。 (2)毒物 用人单位作业人员接触毒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噪声 用人单位为员工佩备有3M1110防噪声耳塞,其SNR值为37dB,接触噪声最大的原料车间装磨工佩戴此耳塞后,其噪声数据为87.3-37×0.6=65.1 dB(A)<85 dB(A),符合要求,其余工种佩戴此耳塞后也符合要求。综合分析认为,用人单位员工在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的情况下,其防噪声措施符合要求。 (4)工频电场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用人单位各工种在生产作业时,需佩戴好防尘口罩及防噪声耳塞; (2)用人单位应加强工作场所的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制度,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劳动者公布;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的有关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及职业病病人; (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如实向监管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
禹州市明珠陶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发布日期:2023-05-09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