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库车天华新能电力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牙哈镇阿克步亚村6组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艳杰 | ||||
项目名称 | 库车天华新能电力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库车天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是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库车天华光伏一电站场址位于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牙哈镇阿克布亚村。距库车市区约30公里,装机容量为20MWp。电站共20个1MWp光伏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设置一台1000kVA35kV双分裂绕组箱式变,5台35kV双绕组箱式变在高压侧并联为1回电源线接至35KV开关站,共计4回路最终汇流。电站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单列布置,以一回35kV架空线路接至牙哈镇35kV恰其库木汇流站 | ||||||
项目组人员 | 孟丹丹、朱艳秋、蔡晓东、李云龙 | ||||||
现场调查人员 | 孟丹丹、朱艳秋 | 调查时间 | 2022.7.2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艳杰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蔡晓东、李云龙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7.2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艳杰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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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此次测量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测量结果各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均未超过85dB(A)。 本次共检测用人单位8个工作地点的工频电场强度,检测结果显示8个工作地点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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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针对建设单位现场存在的不足,主要从职业卫生管理方面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 13.1 外委作业管理 (1)在和外委单位签订外委协议时,须在外委协议中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实告知外委单位; (2)外委人员进场作业时,应将其纳入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中统一管理。 13.2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 13.2.1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岗位职业健康卫生操作规程》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度的落实。 (2)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特别是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等,特别是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完善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补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汇总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补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情况。 (3)主要负责人和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13.2.2 职业病危害告知 (1)按照要求设置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2)在光伏电场增加高温、工频电场警示标识。 13.2.3 职业病危害申报 本此评价结束后,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8号)、《关于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2019年8月16日)的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13.3 关键控制点 通过现场调查、生产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分析,确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关键点。 工频电场关键控制点:光伏电场设备区域 工频电场关键控制岗位:运行人员 高温关键控制点:光伏电场巡检、线路巡检 高温关键控制岗位:运行人员 13.4 下一阶段应开展的评价或检测工作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每年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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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非评审项目 |
库车天华新能电力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发布日期:2023-02-22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