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河南省郑州市马寨工业园区工业路与曙光路交汇处工业路北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侯经理 | ||||
项目名称 |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永城市陈集镇境内,是永煤公司开发建设的第一对矿井,于1985年3月立项,1990年7月26日正式开始建设,1997年11月6日投产,设计生产能力240万t/a,井田面积约61.69km2,为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2020年确定生产能力450万t/a,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现开采的二2煤属Ⅲ类不易自燃煤层,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类型中等,正常涌水量568m3/h,最大涌水量1045m3/h。矿井采用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采用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一次采全高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 | ||||||
项目人员 | 胡明立、张冰洁、贾鹏凯、胡俊峰 | ||||||
现场调查人员 | 胡明立、张冰洁 | 调查时间 | 2022.12.1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侯经理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胡明立、张冰洁等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12.20~2022.12.22、2022.12.28~2022.12.3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侯经理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二氧化硫、臭氧、氨、氮氧化物、硫化氢、锰及其化合物、噪声等。 粉尘:本次检测结果显示,所测各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定点检测结果显示,各所测工作场所粉尘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毒物:所测各工种接触二氧化硫、臭氧、氨、氮氧化物、硫化氢、锰及其化合物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定点检测结果显示,各所测工作场所二氧化硫、臭氧、氨、氮氧化物、硫化氢、锰及其化合物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本次测量了该用人单位共计121个接触噪声作业的工种,测量及计算结果显示,各所测工种接触噪声40h等效声级强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85dB(A)的要求。 对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进行测量,主要噪声强度较大的工作地点/设备有风机房、电锯、电刨、手选矸皮带、振动筛、给煤机、皮带机、刮板机、采煤机、输送机、综掘机、耙装机出矸作业处、打眼处等,对其进行噪声强度频谱分析,结果显示噪声主频率集中在1kHz~4kHz,属于高频噪声。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结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年按第1号修改单修改版)的规定,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属于采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中的“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主要建议: (1)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职业性急性二氧化硫中毒、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窒息等进行专项职业卫生应急救援演练,并保存演练记录。 (2)规范设置警示标识,警告标识和指令标识应成对对应设置,如“注意粉尘”与“戴防尘口罩”、“噪声有害”与“戴护耳器”等应成对设置。对于损坏的警示标识、告知卡等应及时更换。 (3)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区域完善职业危害公告栏设置,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检测时间、检测单位、检测结果)。已经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的区域,应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未评审 |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发布日期:2023-01-30 浏览量: